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给报销不?
规定如下: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条 国家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需求,整合区域内***举办的医疗卫生***,因地制宜建立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疗服务合作机制。
长沙去哪里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
1、在长沙市内(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岳麓区、高新区、望城区)参保的城乡居民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普通门诊就诊。
2、由全科医生开具处方,收费处缴费(出示社会保障卡/7岁以下可凭户口本复印件),缴费时当场按比例享受报销。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前往当地社保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 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3. 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目前长沙市的个人参保费用为每年120元,可以通过现金、刷卡等方式缴纳;
4.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并办理参保手续,完成后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