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sdhfiu

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方案

asdhfiu 04-08 13
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方案摘要: 成立医疗保障局后,医疗保障局还会设置经办机构吗?原来人社、发改整合后如何安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医疗保障局后,医疗保障局还会设置经办机构吗?原来人社、发改整...
  1. 成立医疗保障局后,医疗保障局还会设置经办机构吗?原来人社、发改整合后如何安置?
  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成立医疗保障局后,医疗保障局还会设置经办机构吗?原来人社、发改整合后如何安置?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组建成立了新的行政部门——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为***院直属机构,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的医疗保障局为***直属机构,多数为副厅级。市县根据党政机构限额规定,设立单独的医疗保障局,或者在卫健委成立挂牌机构。

根据今年四月份“两会”结束后公布实施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为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院直属机构。

2018年10月份,各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陆续获批执行,省级的医疗保障局基本上都是单独设立为***直属行政机关,为副厅级机构。市县由于受党政机构限额限制,又不能设立“事业局”和部门管理机关。因此,大多数市县都对应设置了医疗保障局,统一为***直属机构,或者隶属卫健委管理,部分直接在卫健委设立了挂牌机构,统一由卫健委机关行使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能。

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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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单独设立,还是挂牌机构,医疗保障局的性质是行政机构,这一点是明确的。作为新组建成立的机构,无论是原来卫计部门的新农办,还是人社部门的医保、社保单位,基本上在市县一级都是参公事业单位

在组建过程中,市县都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以新农办为主,整合人社局下属社保局具体承担医保工作人员,连人带编一起划转,新组建成立医疗保障局。发改部门由于业务量小,划转的数量极少,或者只划转职能不划转人员编制划转后,以原参公人员为主组成医保局机关工作力量,事业人员无法全部转换身份的,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医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医保工作具体业务和服务职能,包括原来的经办机构及业务,都在整合之列。局机关负责监督管理职能,以及行政审批职能及业务,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经办事宜,以及服务职能。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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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主要他整合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把这两个医疗保险合并统一称之为今天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整合的过程中基本上是没有太大的问题,因为他们都是相同的一个参保缴费,相同的一个报销比例,所以说基本上是可以完成整合。

那么今后作为城镇居民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群众来讲,都是可以正常的按着新成立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来进行参保自己的医疗保险。对于自己的参保形式,参保费用,包括报销比例,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所以说我们认为有必要来进行整合,因为这样的话对于我们国家的这个医疗保障的体系,相对来说更加的简便,更加的清晰。

那么从2019年开始逐步要落实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整合工作,也就是说今后不再存在这种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际上以往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完全合并到我们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当中里面来,那么这样一来的话,我们的叫法不相同了,但是报销比例包括参保缴费都是完全没有任何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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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与社会保障局;2、《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里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的就是人力***与和社会保障局。3、2013年06月29日 14:24 原题:医保统管大局已定人社部将严查重复参保。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的医保管理统一归口问题终于有了结果。按照***院部署,预计从下半年开始,由国家卫生和***生育委员会(下称“卫计委”)主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正式划归至人社部。在划转管理职权的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原来承担新农合管理与经办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资产等,也将逐步移至人社部门。人社部一直主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居医保),在接手新农合之后,业内所称的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将全部归口至人社部,长期以来累积的大规模医保基金也将全部归口人社部管理,数据显示,2012年三项医保总支出约9000亿元,2013年可能将超过1万亿元。到去年底为止,全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3亿,全民医保的局面已经初步形成。但由于制度不统一,管理部门不统一,目前医保领域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重复参保的现象很多,预计重复参保率在10%至15%,有的地方甚至可能高达30%。医保管理整合完成之后,下一步人社部最先开展的工作,将是剔除医保“水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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