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城乡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
嘉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共体基层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50%,住院起付标准为300;住院报销比例为80%;
其他一级医院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10%,住院起付标准为300;住院报销比例为80%;
二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20%,住院起付标准为500;住院报销比例为75%;
***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10%,住院起付标准为800;住院报销比例为65%;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为50%,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15%,***(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10%。市本级以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支付。
浙江农村医疗保险能报销多少?
要回你老家报销的!报销比例:300元以下不予报销,301元到2000元部分按35%报销,2001元到5000元按40%报销,5001元到10000元按45%报销,10001元到30000元按55%报销,30001元以上按60%报销,每人全年累计最高可报销20000元!当地市级以外的地区就医的按60%报销,未整户参保将按70%给付
要回你老家报销的!报销比例:300元以下不予报销,301元到2000元部分按35%报销,2001元到5000元按40%报销,5001元到10000元按45%报销,10001元到30000元按55%报销,30001元以上按60%报销,每人全年累计最高可报销20000元!当地市级以外的地区就医的按60%报销,未整户参保将按70%给付
浙江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2022年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360元;纳入“两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200元。
2、门诊慢性病。目前我市有27种门诊慢***,参保居民通过慢***鉴定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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