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居民社保补贴怎样领取?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村(居)委会审核后上报乡镇事务所。经乡镇事务所审核、县级社保机构复核,从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需要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申请市、县(市、区)***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村干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57元。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86元;补贴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和县市财政补贴共同承担。自治区财政补贴为30%,县市财政补贴为70%。对于每年200元,300元和400元的补助,分别给予了30元,40元和50元的***财政补助,并且随着补助水平的提高,国家给予的补助资金也在不断增加
我国取消了原来的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此外,国家对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在建制卡,生活费,重度残疾人和长期贫困人口中没有被标记为贫困的贫困人口)的最低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的补助费30元。
【1】在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需要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然后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4】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5】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就可以凭***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居民医保补助怎么领取?
一般情况下,职工/居民交了医疗保险之后达到一定条件之后,即可按照下列步骤领取医疗保险补助:
1、申报
每年的1月和7月,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所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2、核查
社保中心会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登记资料人的姓名、送资料时间、联系电话)。
3、公示
社保中心会对一些符合医疗保险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会以张榜的方式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名单。公示5天后没有异议的,有社区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请资料统一上报至接到社保张复核。
4、审批
区医保中心会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将送往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进行审定。
5、告知
城乡居民医保补贴怎么领取?
1、申报
每年的1月和7月,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所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2、核查
社保中心会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登记资料人的姓名、送资料时间、联系电话)。
3、公示
社保中心会对一些符合医疗保险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会以张榜的方式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名单。公示5天后没有异议的,有社区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请资料统一上报至接到社保张复核。
4、审批
区医保中心会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将送往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进行审定。
5、告知
街道社保站会及时将之前进行审批的结果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