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医院:如果是在县二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60%,高于6000元的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是400元。如果是在市二级医院,报销比例还是一样的,区别是起付线为600元。
***医院:如果你是在县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600元。如果你是在市级***医院看病就医,医疗费用在一万二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一万二的报销比例为75%。
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档参保人在***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
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0%。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2%提高到75%;在***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城乡医保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等。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
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如下: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6000以上报销比例为80%。我国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