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转成职工养老保险?
第六条 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参保人员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参保人员户籍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不同统筹地区的,可就近向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户籍地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应及时将相关材料传送给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不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向参保人员作出说明。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并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转居民养老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当然是可以转为居民养老保险的。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的是自愿的原则,选择交费档次按年度进行交纳,全部由个人承担费用,建立专门的社保帐户,不管男女,年满60岁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上的钱,由于是个人交纳的,因此,职工由于下岗,欠费等等情况,可以变更为居民养老保险。
但是,变更后就不能按照职工社保办理退休了,也就是说,单位交费部分就进入国家社保基金了,是不划算的。
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待遇是怎么算?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
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待遇怎么算?关于这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操作是不划算的利益是会受到很大损失的!
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缴费是要远远的低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的,职工的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来承担,而且这个用人单位是要承担大部分的费用的,
而且还是五险一金,居民的养老保险完全是由个人来承担的,国家提供一部分的补贴,居民的养老保险在基础的养老金部分是要远远低于职工的养老保险的,
所以说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才能保障自己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收益最大化,所以说要坚持参保缴费这个养老保险,但是对于一部分人,由于参保缴费晚或者是断缴了职工的养老保险,
造成了自己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而且自己又不愿意继续缴纳的情况下,就只能是转入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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