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补存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建立的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只要是参加了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都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一般情况下,参加的城乡居民,在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补缴时是否还可享受补贴?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补交时是否还享受补贴待遇,首先我们的这个居民养老保险是没有补贴待遇的。为什么呢?因为居民养老保险本身在退休以后就是只有两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是个人基础养老金账户,那么这个个人基础养老金账户,实际上就是国家财政全额补贴,所以说它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就已经享受了国家的补贴,所以在交费的过程中是享受不到任何的补贴待遇的。
我们所说的这个社保补贴,它主要是针对于灵活就业形势参保的个人,然后参保这个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他可以享受一部分的这个社保补贴待遇,但是它是有条件限制的,比如说你必须是临退休5年的人群,还有必须是灵活就业的群体,然后只有先交完费,然后才能去享受这个社保补贴待遇,所以说社保补贴待遇只针对于灵活就业的群体才能够享受这个补贴,并不是针对于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的群体。
那么我们的这个居民养老保险,实际上它的交费是非常低的,每年交费从200元到2000元,有些地区超过2000元,而且他这个交费是固定不变的,也就是说你今年交多少钱,明年也是交多少钱,所以说他和职工社保是有很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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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每年末结束缴费后,要根据分档缴费情况,汇总出各档次缴费人数,并测算出相应的各级财政补贴数额,并会同财政部门落实补贴资金。
如果产生了中断缴费,再回头补缴时往年欠费时,该年度的各级财政补贴已经在当年落实到位,不可能为补缴的人再去做补充预算,所以补缴是没有财政补贴的,只有个人补缴的金额计入个人账户。
2021年城乡居民补存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呀?
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并行建立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参加补充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