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的具体条款和实施办法?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2%,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在5%-20%之间都是合法的,刚进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公司会让你选择缴费比例。一般来讲:公司和个人缴费比例都是一样的,且不超过12%。此外,个人缴费比例要等于或者高于企业缴费比例。(下面公式中住房公积金按照12%的比例计算)
其中个人出的是右边的部分即8%+2%+1%+12%=23%,公司出的是左边的部分即20%+12%+2%+0.5%+0.8%+12%=47.3%,也就是说扣除四金(三险+一金)后的工资为:X=工人工资—基数*23%;而公司付出的总资金为Y=工人工资+基数*47.3%
四金的缴费比例,不一定等于你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税前工资4000,缴费基数不一定是4000,有可能低于这个数。
河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按照“一转三不变”的原则,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制,社会保险费转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有的机构、编制、人员保持不变,构建覆盖广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体系。
(一)调整征收主体。将目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统一划转地方税务机关,相应调整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管新体制和保险基金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五险”统征。地方税务机关依法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做好扩面征收工作,不断提高征管水平,促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增强社会保险保障能力。
(三)统一征缴模式。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地方税务机关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规范优化程序,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优化缴费服务,做到应收尽收。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将核定的单位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单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并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其他以个人名义参保或续保人员,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应缴费额,向地方税务机关一年申报一次缴费数额,可以选择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并在选择确定的缴费期内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你需要了解河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的详细信息,建议你查询河南省***或相关部门的官方文件或公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