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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城乡养老保险,宜都城乡养老保险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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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城乡养老保险,宜都城乡养老保险政策文件摘要: 2021年宜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宜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调多少?2021年宜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按710元/...
  1. 2021年宜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 2023年宜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调多少?

2021宜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按710元/人·月执行,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按660元/人·月执行。农村低保: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按540元/人·月执行。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按480元/人·月执行。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护理标准分三挡设置:集中供养全自理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0.7倍确定;集中供养半失能特困人员在全自理基础每月增加100元,集中供养失能特困人员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3%确定。在开展管理运营改革创新试点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内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统一执行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2021年6月18日,宜昌市***办公室发文确定公布2021年全市社会救助标准。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院令第649号)和《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文件精神,因各县市区2020年居民收入及消费支出不同程度下降,市人民***决定2021年我市社会救助标准仍按2020年社会救助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宜都城乡养老保险,宜都城乡养老保险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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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

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按710元/人·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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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按660元/人·月执行。

农村低保:

宜昌城区、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按540元/人·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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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兴山县、秭归县、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按480元/人·月执行。

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45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5%。其中年满60周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为55万人,约占全市享待人员总数的60%。全市城乡居保年人均缴费额329元,月人均待遇水平128元。在养老保险待遇组成中,财政全额负担的基础养老金部分最少占到月人均待遇水平的80.5%,个人缴费形成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仅占19.5%。

2023年宜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调多少

2023年宜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调32元左右,而且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 每满1年一律增加1.8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所谓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宜都城乡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宜都城乡养老保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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