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居民医保办理时间?
扬州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截至2021年12月30日。
参保对象范围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在扬州市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
参保方式
(一)普通城乡居民和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在校学生由学校(托幼机构)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工作。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与所属地学校沟通协调,优化参保缴费流程。2021年9-11月,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以学校为单位,将当年有效的在校学生参保登记信息按照新增险种方式传递给税务部门,险种有效期至次年8月31日。上述人员在当年8月31日前登记的以前年度参保信息自动失效。
扬州市医保卡使用范围包括哪些?
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扬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什么时候生效?
1、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后,次年1月1日起生效,生效后即可报销。这里的缴费是指被保险人在当地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是后期补缴的,然后会有三个月的等待期。在等待期间,被保险人生病时不能享受报销。
2、居民医疗保险每年支付一次。通常,次年的医疗保险费在第四季度集中缴纳。在集中缴费期间缴费的,从次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待遇。如果是补缴,可能会有3个月的等待期,具体以当年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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