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税务公众号上可以缴纳(代缴)农民医疗保险费是真的吗?应该如何操作?
具体操作流程是:首先要关注江苏税务公众号,点开微办税,再点开社保缴纳,经过实名认证,如果为他人代缴,切换交费人,添加缴费相信息,点开后就可以直接微信支付了。还是很方便的!
江苏省视同缴费认定新政策?
1992年12月底前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从1993年元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
1986年9月底前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江苏省职工医保视同年限如何认定?
1.***经济时期的全民、集体企业固定职工
1992年12月底前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从1993年元月起,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
2.劳动合同制工人
1986年9月底前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年限的认定根据职工属性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