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公积金,如果中途有意外,社保费,公积金,怎么办?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继承人继承,亲属可以根据情况选择一种保险抚恤金,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扩展资料:
首先说一下公积金,如果你不买房,最终公积金都是可以拿回来的,就是退休的时候拿着退休证明去公积金中心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还有政策就是你如果得了大病,或者说本地没有房子需要支付房租,按照公积金提取政策也是可以提取的,前提是你要了解一下当地的政策。
社保是有分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如果能不小心不在了,个人缴纳部分是可以继承和提取的,单位缴纳部分基本上就是充公了。
如果发生意外人不在了!
个人社保的处理方法: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住房公积金死亡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缴存职员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有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死亡提取所需资料:
2、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济南三大怪是什么?
济南人,土生土长的老叟,听说曾经的济南“三怪".似乎与今天帖子所说有些差异。
济南人传说的“三怪”大概应该是“四门不对”、“三山不见”和“大明湖的哇不叫”。
至于“甜沫不甜”,这是近些年外地來济人士的新说法和不明白的题目,这在济南人心中,从来没有的提法,“甜沫”在济南是非常普通,而无人提出疑问的小吃,且是传统的街头小吃,虽然今天甜沫进了“厅”,在“进厅”之前,街头摊位,从来没有招牌,也就是从来没有文字表述,把此提出似乎济南人感到意外,因为“甜沫”没有济南人感到有疑问存在,”甜沫”二字是否与原称谓的表述正确与否还存疑,这是济南人都考察不到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