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销城乡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注销流程 申请人到办理机构进行注销登记申报。办理机构、区(县)经办机构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审核认定符合注销条件的,进行注销登记;审核认定不符合注销条件的,不予注销。
申请人自办理机构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到服务中心领取《业务核定表》或《办理情况回执》,也可由村(居)协办员代为领取。
1、《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须注明死亡时间);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能够确定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安文书或公安部门及街道(乡、镇)、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或确定其家属***的有关证明、情况说明和支付丧葬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注销?
1、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各种原因终止市社会保险关系,需要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的,持相关材料到市社保局医疗工伤治疗科办理注销卡业务;
2、社保人员核实资料后打印《社保卡销售通知单》,持卡人持《社保卡销售通知单》和社保卡到市辖区内发卡银行任一分行办理卡销售手续;
3、经批准后,网点工作人员应注销持卡人的医疗账户。医疗账户余额加应计利息在10个工作日后转入持卡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城镇居民医保注销方式有以下两点:
1、申请人到办理机构进行注销登记申报。
2、办理机构、区经办机构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审核认定符合注销条件的,进行注销登记。
审核认定不符合注销条件的,不予注销。申请人自办理机构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到服务中心领取业务核定表,也可由村居协办员代为领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注销?
注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人携带好相关资料,比如***、户口本、社保卡、社保关系证明等,前往当地社保关系所在地办理。
提交申请后,填写《注销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后,社保局会核准注销,如果注销了重复参保的,本人或者监护人要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局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注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需要确保没有未缴清的保费,否则需要先缴纳清应缴纳的保费后,才能注销社保。注销社保之后,一般会有一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社保账户就会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