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2023年农村养老金交费什么时候停止?
2023年养老保险交费可以在2022年年末完成,这是居民养老保险。如果是职工养老保险,需要按月缴纳,每月由职工所在单位代为缴纳。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养老保险,都需要缴纳满足15年的年限才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的优惠,而且养老保险遵从多缴多得以及长缴多得的原则,缴纳的越多,那么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总共有14个,最低100元,最高6000元,广大居民在参保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相应档次缴纳保费。
2020宝鸡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只能选择参加***开展的一种类型基本医保,禁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据了解,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含持居住证在我省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5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
1.第1档(社平工资100%):月缴费659.20元,年预存8100元(含代理费);
2.第23档(社平工资60%):月缴费395.60元,年预存4900元(含代理费);
3.第24档(社平工资40%):月缴费263.80元,年预存3300元(含代理费);
4.其他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参保人员应及时持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到就近银行网点预存本年度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参保人员可选择7月10日前一次性存足全年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也可选择一年分两次缴费:7月10日前存足1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12月10日前存足7至12月的养老保险费及全年代理费。
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即日起至7月10日由本人携带《养老保险参保协议书》、身份证到业务大厅办理档次变更手续,并按变更后的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