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签字前应注意什么?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市、县人民***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确实要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确认权和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权,以及依法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具体来讲,知情权就是对征地的原因、用途、范围以及补偿安置的方案等事项应当被告知的权利,一般来讲需要***发布公告来保障。
确认权就是被征地农民有对自己被征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物的种类数量在调查文件上进行签字确认的权利,在这个环节上是需要每家每户签字的。
异议权是指对***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中,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可以向***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注意,异议权不是决定权。当然,如果提出的意见没被******纳,还可以依法申请上级***协调,协调不成还可以申请批准征地的省***裁决。
另外,关于集体组织是否与***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应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定,这里每个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有权投票,但个人没有决定权。
土地征收 ,特别是集体土地这个问题是一个比较严谨的问题,这关乎集体利益,一定慎重。建议不要以个人名义去签字,最好加盖集体章,由各单位签字后在仔细审查后,除非不得已在签字。一般这种还有,不是你一个人做的话。接手别人的东西 一定更要慎重。
随着城镇一体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房屋,被纳入到征收拆迁范围中。而一旦征收***,就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补偿金的多少,是农民朋友们,比较关心的问题。
北京万典律师提醒您,土地征收与房屋***,涉及到当事人征收***后生活的好坏。若因签协议的原因,出现迟迟拿不到赔偿款、没有安置点居住等,造成征收***条款无法落实到位,这些问题都是非常现实的。所以,在***时,被征收***人签合同时,要注意三点,以避免出现补偿款少一半的情况。
一、对于空白条款,注意不要签字:
***动员工作,常会在口头上,给被征收***人很多承诺。目的是使被征收***人,在协议书上签字。而此时被征收***人,一定要认真看清楚的每一个字,白纸黑字写清楚,才可作为法律依据。勿轻信,口头上的承诺。这种空白承诺,通常是没有法律效率的。
二、对于征询意见表,注意仔细填写:
征地***,在报批阶段时,***方要向被征收***人,了解被征土地房屋的相关资料,作为征地***的相关凭据。在这个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认真填写土地征收***相关意见。而被***人,作为土地房屋的被征收主体,对拟被征用土地房屋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都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作为在征地***过程中,必须要履行的流程,被征收***人,要仔细填写后,再签字确认。
三、对于征迁协议,注意仔细审核:
土地房屋征迁的最后一步,就是和广大被征收***人签协议。协议一签,就意味着土地房屋征收方,可以推倒被征收***方的房屋了。所以,这个协议,对于被征收***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协议中,会对土地房屋征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条款,都有明确的说明。包括征迁的补偿标准,对被征收***人的安置政策等。对于自己看不懂的,要慎重,也可以咨询相关法律人士。避免草率的签字,否则若损失很多权益,最终会体现在计算补偿款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