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意外险报销多少?
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
而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高铁意外险赔偿标准?
铁路乘意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效乘车凭证,乘坐境内旅客列车,遭受意外伤害致使本人身故、伤残或者受伤治疗的,铁路自保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服务
票价中含意外伤害险保费未买商业险可获赔17.2万
事实上,乘客基本票价的2%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但很多旅客对此并不知情。
据了解,这一保险开始于1951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当时规定保额为每位旅客1500元人民币,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
1992年修订后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则规定:“旅客之保险金额,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一律规定为每人人民币2万元”,“旅客之保险费,包括于票价之内,一律按基本票价2%收费”。据悉,目前这一保险并非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
2007年9月1日,铁道部颁布实施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事故如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铁路运输企业赔偿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如造成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则最高赔偿2000元。”
从以上条款中可以看出,铁道部对铁路事故中遇难者的赔偿按照最高限额为17.2万元。据了解,目前铁路交通意外事故赔偿主要有两个来源。除了铁道部对伤亡旅客的赔偿外,还有商业保险公司对在其公司投保的旅客进行的赔偿。前者适用于所有搭乘火车的乘客,而后者仅适用于部分单独购买商业险的乘客。
交强责任险和乘客意外险是不是都能同时理赔?
交通事故意外险和交强险重复赔偿是不可以的,因为交强险它在我们国家的话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如果重复的来进行投保,不能够获得两份的赔偿,根据我国交通事故责任交强险当中要求在承保公司总体上不能够盈利和亏损的原则上进行经营。
交通事故意外险和交强险重复赔偿是不可以的,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和免赔额,即无论投保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凸显交强险制度的公益性功能。
正是由于交强险法定性和公益性,在法律适用中不能将其等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如承担两份保险责任,可能会给社会以错误的导向,引发道德风险,即以各种方式规避一辆机动车只能购买一份交强险的规定,从而破坏交强险和其他险种之间的互补关系,扰乱原有的保险制度设计,动摇交强险法定性和公益性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