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体意外险的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法律依据是什么?
团体意外险的司法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事故鉴定费用、保险金的支付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
”司法鉴定费用是保险事故鉴定的必要费用之一,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
同时,如果保险公司认为事故责任不在其承保范围内,可以向责任方追偿。
被保险人死因不明确时,如何认定是“***”还是“意外”?
意外死亡指非人为故意的暴力造成的伤亡***,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引起的死亡。
意外死亡后作司法鉴定的程序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意外死亡鉴定依据
意外死亡指因无法预料的原因、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的***或行为所造成的死亡,“意外”是指没有预见到实施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会导致死亡;“非故意”是指不以结束他人或自己的生命为目的。
意外死亡可分以下几种:
①灾害死:指因一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龙卷风、地震、海啸、火山爆发、山崩、雪崩、泥石流、飓风、冰雹、雷击等)、空难、海难等所造成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