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权划分规定?
行政事权划分的基本规定:
(一)依法行政,职责法定
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司法行政监督管理职能,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强化层级监督,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司法行政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属地管理,分级实施
对相对人的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负责,由市、区两级分级负责监管。
(三)简政放权,重心下移
践行便民、高效的原则,不断深化简政放权,积极推进系统行政审批事权下放,强化市、区两级监管职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四)事权清晰,责任明确
厘清市、区司法行政监督管理事权,做到事权清晰,事权实施主体和实施责任人明确。
乡镇街道五项权利是什么?
一、财务权:各项经费支出,公共资产处置,******购办理,农村资金管理审批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各种涉农补贴资金管理。
二、人事权:中层干部任免,党员发展,一般人员调整,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奖惩,村委班子调整换届。
三、重点项目:办事处内部重大工程项目结算。村社区重大工程项目监督。
四、行政审批权:公章管理,机关办公用品***购,车辆管理,档案管理文件收发信息上报,低保初审权,残疾证办理初审权,廉租房补贴办理初审权。
五、行政执法权。
赋予镇街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权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对需要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对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对派驻基层执法力量统一指挥协调权五项权力,着力解决基层现代治理中出现的属地责任扩大化、事权下放“一转了之”,权责不匹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