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地门特结算是什么意思?
是指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备案地以内因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的行为。
对本市具备特殊门诊医疗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而言,就是本市以外的,备案地以内因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的行为。
异地门特结算是一种医保结算方式,在医保政策中的具体内容如下: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地区(即异地),当参保人员就医时,可以选择异地就医门特服务,并由参保地的医保部门与就医地的医保部门进行门特结算。门特结算是指,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由就医地医保部门负责向参保地医保部门报销费用,实现了“异地就医、异地结算”。
通过异地门特结算,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异地医疗***的便利性,同时也可以获得与在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疗保障待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异地门特结算也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比如需要事先申请和审核,费用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差别等,需要参保人员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
医保跨省直接结算是哪几个省?
日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新增山西、内蒙古等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自2月1日起,全国共27个省份可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据了解,2018年以来,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份相继开展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的所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双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人次突破300万。
2021年1月,新增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15个省份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首批开通统筹地区89个、定点医药机构663家。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上述试点地区的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另外,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国家医保局开发上线的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功能,22个省份的170个统筹地区参保人可以依托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办理备案,同时可以在线查询开通普通门诊试点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
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
不同情况下,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不同。
异地就医门诊报销比例为80%。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80%-95%。
乙类药品按照80%报销,贵重药品按照70%报销,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照70%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或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