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意外险刚生效第二天就发生意外可以报销吗?
意外,意外,就是谁都预料不到的事情,你个人买的保险,不管是人寿保险,还是财产保险,在你的保单生效的哪一刻起,到你保单有效期之内,发生的任何一种与你保险和同规定的意外险种的保障范围,都在理赔的范围之内。首先你要保存好证据,医生的写病历的用词,等等!
意外卡生效日有一些不同,具体得看哪个险种!
一般分为三种:
1.当天购买,开通,第二天生效!也就是过了当晚十二点开始生效,发生意外风险就得理赔!
2.两天后生效!即当天购买开通,后天生效!像我们公司100元的意外卡就是这种!第二天发生风险是不赔付的!
3.指定生效日!现在购买,指定哪天正事生效这种!一般是团单险种是这样的!
如果很严重,比如达到了某个等级的伤残,那就属于意外伤害险赔付的范畴了。意外伤残是按比例赔付的的。
如果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当然就会予以报销。
咋就叫个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先看意外的定义:突然的,非本意的,外来的,非疾病引起身体的伤害。
符合这四个要素,最好能在公立二级(含)以上医院就医。有时候情况紧急,客户会在非二级公立医院就医,现在很多公司也会在理赔时,顾及客户当时的实际,通融一下,予以理赔,但会在理赔通知里说明“您这次就医的医院不符合条款约定的医院,鉴于治疗的实际需要,经过特批予以理赔,但不意味着我们放弃合同中对医院的定义”,为的是提醒客户,万一还有下一次,注意要去公立二级(含)以上的医院。
那些情况不赔呢?
酒驾,醉酒,主动吸食毒品,打架斗殴,高风险运动等引起的都不赔。
去了医院,跟大夫说经过时候,不能有以上这些情形,否则保险公司不会赔的。当然了,如果您购买的本来就包含了高风险运动意外的意外医疗险,保险公司也是会予以赔付的。
客户购买的“意外险 ”,如已生效第二天就可以理赔。在购买“意外险 ”之后,需要一到几个工作日才能生效。
“住院保险 ”和“重疾险 ”一般 需要30天和180天的等待期才能生效。但是“住院保险”中的意外保障功能一般在投保次日就会生效,无需30日等待期。
此举乃防止“骗保”,防止其诚信风险及擦边球,乃保险业的通常惯例。“意外险 ”有其特殊的定义: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随着保险品种的增加,“意外险 ”的内涵得到延伸,品种有所增加。比如众安保险公司推出的“老年人综合意外医疗险”,主要针对意外骨折、医疗等保障。将“意外险”的责任范围,扩大到“突然的,非本意的,外来的,非疾病引起身体的伤害。”但是,猝死,因为自身原来的疾病引起的意外事故,不包括在保障范围之内。
上述延伸更加具有实际意义,因为真正外来的伤害概率较小;而老龄化时代,八十岁左右的老年人摔跤骨折的现象非常普遍。本人为老母亲购买的“老年人综合意外医疗险”,保障年龄限期在九十周岁之前,即保障到九十周岁生日的前一天。
“老年人综合意外医疗险”,主要针对意外骨折、医疗等保障。保费为283元一年,保障金额为5000元,意外身故10万元,属于互联网保险的线上产品。在老母亲88周岁之后,有一次不幸摔跤送医院开刀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之前曾经咨询过众安保险,重点询问骨折保险的内涵。保险公司答复只要是摔跤即可理赔,属于“非本意”的人身伤害。老年人目前的主要矛盾并非外来伤害,而是自己不小心摔跤骨折,众安保险公司这款产品重点就在于“非本意”人身意外伤害。
后来老母亲手术换骨住院19天。在与众安保险公司的常态联系中,得知老母亲的事故属于保险范围之内;后来将出院小结,检查治疗清单,以及住院费用等详细资料邮寄给保险公司之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得到理赔款3488.19元。其中扣除了100元住院门槛费,医疗费报销80%。
交了两份意外保险可以同时报两份吗?
一、意外险等人身保险产品,是可以购买多份的。若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会根据合同的保障责任进行赔偿。一般情况,多份意外险对于意外身故或者残疾的保障责任,是可以累计赔付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进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多份意外险对于这部分的保障责任,则是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进行赔偿的,不累计赔付。
二、保险公司医疗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报销金额不超过***金额。
三、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_a***_]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您好,意外身故和伤残,可以同时报,意外医疗不能。意外医疗险,如果一方报销后,还有剩余部分(第一方报销后还有部分没报完的话,在可保范围内)是可以到第二方办理报销——第一方报销后盖公章,但是***不可以重复报销。
交了两份意外保险可以同时报两份吗?
一、意外险等人身保险产品,是可以购买多份的。若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会根据合同的保障责任进行赔偿。一般情况,多份意外险对于意外身故或者残疾的保障责任,是可以累计赔付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进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多份意外险对于这部分的保障责任,则是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进行赔偿的,不累计赔付。
二、保险公司医疗报销:***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报销金额不超过***金额。
三、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您好,意外身故和伤残,可以同时报,意外医疗不能。意外医疗险,如果一方报销后,还有剩余部分(第一方报销后还有部分没报完的话,在可保范围内)是可以到第二方办理报销——第一方报销后盖公章,但是***不可以重复报销。
交通事故理赔后意外险还能理赔吗?
交通事故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意外险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如果是交通事故身故或达到伤残时,可以再到保险公司赔偿意外险保额。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赔偿后还可以报意外险,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情况如下:
1、若发生***后,对方全责导致受伤,已经赔付了相关的医疗费,意外险中的意外医疗是不能申请理赔的,因为意外医疗险是报销补偿性质的,以实际医疗花费为准,花多少报多少,不会超出实际花费报销的。
2、若是发生***,导致意外身故的,意外险的身故保障可以进行赔付,身故保障是一次性给付的,可以叠加赔付,也就是可以重复赔。
3、因***发生伤残,***赔偿后,还可以申请意外险中的伤残保障,伤残保障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进行给付的,可以叠加赔偿。
4、***引起意外住院,意外险中有意外住院津贴赔偿的,可以申请报销,意外住院津贴是根据实际住院天数,按天进行赔付的,一般是100元/天,具体看产品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意外保险可以边看边报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意外保险可以边看边报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