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但是员工签的代理合同,该怎样***呢?
合同分为几种/一是代理合同/二是临时合同/三正式合同/但不管什么合同/即然已签订/它就正式生效/生效期之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可找公司负责人询问/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谢邀!看到本题我有些纳闷,保险代理与客户签的合同没有保险公司负责人的授权签字就不是该公司与客户的正规合同。当时客户也不可能接收没有负责人授权签字的保险合同。故客户与保险公司合同关系应该与代理人关系不大。而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了代理合同,我不知其代理合同内容条款,但我想应该会对其代理报酬及社保***会有所约定。既然有合同约定,就应按合同法办事。保险公司拖欠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
保险代理人属于代理制无底薪无任何***,每天必须遵守出勤打卡制度,缺勤扣钱合理吗?
“你们来,不是上班,是做老板!”但是,让人很不明白的是:既然是做老板,怎么会是要卡点报到,强迫听两三小时的早会,其间还不能打电话,用电脑的?你说说老板的自由在哪体现呢?难道就是体现在宣传物料,纸张,文具,挂历等等都是自己出,才是老板的样子?
呵呵,问这个问题的人就是在找事,制造话题,那个保险公司没有***保障呀,那个公司没给代理人,住院医疗,意外医疗,意外身故,疾病身故,职级越高额度越高,主管以上还有养老金,这些难道不是***吗,在说说差勤扣款,那个公司没有制度,俗话说无归不成方圆,虽然是代理制,但是保险公司也不是草台班子,必然有规章制度,
我是野猪,我来回答
保险公司的做法明显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是处于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教育培训和行为约束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又不得不这样做。由于配套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行为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
我们可以看出,保险法中对保险公司对于代理人的教育管理也仅仅是要求“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属于非常模糊的要求,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为啥说,保险代理人制度是个坑呢?请看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从劳动法的定义来看,保险代理人是和保险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但是,因为和保险公司签署的是代理合同,所以无法成为“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因此劳动者所享有的所有权利都无法享受。
同理,既然不是劳动者,那么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理论上来说也就不必遵守。从责任、权利、义务对等这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既然无法提供劳动者所应该享受的权利,那么出勤打卡和缺勤扣款也是毫无道理的。
无法有效规范、约束保险代理人行为,保险市场乱象无法消除,将严重阻碍保险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规范、约束保险代理人的行为已成为促进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而相关的规范、约束保险代理人的行为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依然空缺。保险公司为了改善保险代理人的劳动权利,特地花大价钱出台了各自公司的《基本法》,目的是改善保险代理人的劳动权利,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保险代理人的行为,改善市场乱象。努力让保险市场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窃以为,这个问题其实问的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合理吗”?另一个是“合法吗”?两者不是***事儿。
是否合理,无法有统一的标准答案,因为“合理”往往不是一个有共识的结论,而是站在各自角度的主观结论。
站在不同的出发点,目的不同、看法不同,结论自然就不同。比如:谁是“合理”这个标准的制定者?站在保险公司、代理人主管的角度,强化管理、提升业绩、统一士气的一切手段,都是合理的,一切与此相悖的都是不合理的。站在代理人的角度:我不希望被管束,也是合理的。
当然,代理人也好,主管也好,公司也好,也都存在互相矛盾的看法,或者此一时彼一时的看法,很难统一。这时候怎么办?
只能看另一个层面:是否合法。如果上述行为是合法的,且写入了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的代理合同中,那么是否合理根本就不重要了。
如果不合法,你又不喜欢,那大可以走各种投诉途径,一拍两散。其实,合理合法并不重要,如果赚到钱了,你根本不会在乎这个。
所以,一旦心里有了这个想法,那么甭管是否合理合法,离开这个公司或者干脆离开这个行业就是了。
与其讨论合理不合理,还不如回头检讨一下自己是否适合这个行业,才是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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