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与几个同事结伴旅游,在爬山时一同事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我们有赔偿责任吗?
你说的情况已看过了,在爬山的途中出现的问题是攀登产生激烈心跳加速加上血压急升导致的脑溢血抢救无效而死亡。这种情况与我一位朋友的36个同学聚会在餐前打牌一位同学突然昏倒,同学们立即打听话请来救护车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就死了,家属向招集人提起索赔,***最后判决每位同学赔一万共计索赔36万元。从此案例的判决来看你们与此案例很类似,可能也会要承担类似的赔偿金。当然具体还要看法官对此事的认知程度而定最终多少决定权在法官手上。
旅游爬山是一种活动,在该活动中受伤或者死亡,这都是一种正常现象。由于人的身体状况和一些突***况,在各种情况下都有可能会造成死亡的后果,这在生活中都是不可避免的。
不仅在爬山的时候有人突然昏倒死亡,就是在正常走路的时候,也会有人突然昏倒死亡。所以这都是一种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情,并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
几个同事结伴去旅游,这都是自愿参加的,也是一种松散的组织,因此并不存在谁对谁负责的问题。
而在旅游中有的旅客因为身体不适突发疾病,这主要是该游客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如果其本身就有病,加之自己不注意休息,而造成发病的后果。这些责任只能在他自己,别人也管不了。
只要一同旅游的同伴尽到了相应的管理和救助义务,那么即使有的同事因突发疾病而死亡,那么其他同伴也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不能因为跟别人在一起了就可以告别人,那种想讹人的心里要不得的。
结伴旅游一位同事爬山途中突发疾病而亡,你们有什么责任!你们只不过是同事同行的关系,他是有病在身!谁也没碰他一手指头!
现在都怎么啦!把人吓的啥事都不敢张罗啦,很怕摊上事,整的人们提心吊胆的。饭也不敢吃酒喝着也打怵,很怕谁吃饭噎死酒喝躺下摊上责任,歌更也不敢唱了,唱缺氧了也找你,没有保险的事!就连小偷偷东西你追他他摔死了你也有责任!上哪说理去!根本没法聚会结伴啦!
自己有行为能力,一切事故都应该自己承当,出了事总找什么一同的人?老话:一人做事一人当!不牵扯任何无辜,爬山也没人推你,喝酒也没人灌你,本来都挺乐呵一起玩儿,这要总担责任谁还会一同玩耍了?这样下去上下班都不能一起走,万一他被车撞了也找你,谁让你和他走了,不一起走能让车撞吗 !没法活了。
法律世界,博大精深。我只记得读书的时候政治老师说一个小偷爬上一个房主的楼顶,本来想偷点值钱的东西。然而不幸从搂顶上摔下来,死了。最后房主都被判了赔偿。自己到现在都没明白怎么回事。
上班那会一个同事说起个事,他说他哥开了个摩托车行,生意还过意得去。一天,一个老同学找上门来,要求借台车。他哥人也挺爽快,直接把他那辆送给他骑。不过,后来那借车的朋友出***了。
同事他哥被判有连带责任,最后真还赔偿了他那老同学。不过,他们撕破脸皮不再相往来。
你和同事结伴旅游出事了,排除他杀,你们这些陪同的人应该也会有赔偿责任。具体事宜可以咨询律师。
你几个同事结伴旅游,在爬山时,一个同事突然晕倒,抢救无效死亡,你们有赔偿责任吗?这个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他的晕倒死亡,是什么原因引起?是突发疾病,还是以前就有心脏或脑部疾病,突然爆发!爬山,很容易长期处于缺氧状态,身体不好,会诱发旧病复发!
你们是否知道他以前有病?如果知道他有心脏或脑部疾病,并且还和他结伴旅游,他突然发病,死亡!你们就有很大的责任!
就必须经济补偿给死者家属!
如果你们不知道他有心脏或脑部疾病病,你的这个同事还是突发疾病,发病时,你们及时进行抢救,并拨打了抢救电话,并及时通知了相关的景点救护人员!
但最终你们的同事还是走了,这种情况下,你们就不负担任何责任,就不用补偿给家属经济损失!
但因为同事之间有感情,从爱心上来看,你们几位可以凑点钱给死者家属,以安慰死者家属,也是可以的!
二,那同事在爬山时,被山上的的石头等绊倒,而发生意外,晕倒,死亡的!
这种情况,只要你们不去的是危险地带!并且你们及时***取了抢救措施!你们就不承担啥责任!比如华山有个最险的通道,一般健康的青年人都爬不上去,你们年岁都大了,身体又不太强壮,非要从这条道路上山,如果出事了,你们就都会责任!如果走的普通的上山道路,出事,你们就没啥责任!
如果你们去的是危险地带,一般正常人去都会发生危险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同事晕倒死亡!你们也要付相应的责任!
白银遇难者25岁女孩领证半个月赔偿款95万,她丈夫分多少合理?
真是太让人伤心了。
才领证半个月,就这样意外去世,现在估计她的父母、丈夫都还在悲伤之中,题主却已经问到这样的问题了。
不过这样的问题现在虽然似乎不合时宜,但却很现实。
现实中,意外去世后,家人为赔偿款打的头破血流的事情不在少数,但更多的是通过协商和平解决。
下面家子就从法律和人情角度解答下这个问题吧。
从法律角度而言,赔偿款不属于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对死者死亡后,有权请求赔偿的主体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有权请求赔偿的是近亲属。
从法律上来说,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如果这三者都不存在,则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
逝者尸骨未寒,你就讨论这些,还是人吗?现在讨论这些,不仅使逝者无法安息,更使活着的亲人们悲愤交加。
现在提出这个话题的人和参与讨论的人,内心平静得接近了冷血的程度了。现在***发生才一周时间,人家的亲人也没有为赔偿款闹出什么风波,提问者怎么就先想到了呢?
有些人就是有些鲁迅先生笔下吃人血馒头的那帮人的遗风,好像事事都与己无关,事事都想看热闹。生怕不出事,小事也要煽成大事,就是俗话说的“祸事头”,到处煽风,到处点火,到处闹事,与和谐友善的社会理念格格不入。
人家丈夫痛失妻子,正处于悲痛当中。爱情与相处的时间、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有何关联?你有何资格对人家的情感恶意揣测?更不应该对赔偿款的分配妄加议论,人家的家事不用你操心。家有家规,国有国法,社会还有信义道德,轮得上尔等瞎咧咧?
如果你有良知,就让逝者安息,不要在逝者亲人的伤口上撒盐,更不要无事生非,搬弄是非。
新婚丈夫是否参与分配赔偿款?
领证半个月的25岁新娘,在白银遇难。家人痛惜,我也表示惋惜。现领到95万赔偿款,你问她丈夫分多少合理?
首先,赔偿款包括哪些项目?
按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亲属为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也可能比赛主办方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给予一次性赔偿款(不细分项目,全包括)。
其次,死亡赔偿款是什么性质?
以什么法律依据处理死亡赔偿款?
死亡赔偿款是对死者近亲属或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经济赔偿和抚恤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现如今国家对死亡赔偿款如何分配没有法律规定。一是参考遗产分配的原则。二是死者近亲属协商的原则。
再次,确定参与分配死亡赔偿款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哪些人是近亲属呢?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白银遇难者25岁女孩领证半个月赔偿款95万,她丈夫分多少合理?
九十五万元属于意外伤害赔偿。
具体分配,一般来说,这笔赔偿不是遗产,但是按照惯例一般是按照遗产分配的范围来分配。也就是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分配。
显然,这名女孩尚未结婚,谈不上有子女,那么就应当有女孩的配偶、父母来分配,考虑到具体情况,可以父母多分,配偶少分。
至于其配偶领证了但是未举行仪式,民间不认可其夫妻关系,但是法律上,只要领了登记证就是合法夫妻,就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以未举行仪式为由不分给其男友是不合适的。
因此建议的分配方案,五万处理丧葬,其余的九十万,父母每人得32.5万,男友得25万。
首先,我们要明确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赔偿的对象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遗产我们很容易理解,就是死亡的人生前所拥有的财产。
比如25岁女孩死亡时,其所拥有的现金、车辆、房产等,属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需要适用法定继承。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和子女,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
而死亡赔偿金,是因为被害人的死亡,导致被害人家庭可以预期的未来生存年限中丧失的收入,而该收入是用于家庭共同消费或者家庭积累,是对死者家属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赔偿的对象应为死者的近亲属。
所以,死亡赔偿金是肇事者给予死者家属或者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不应该按照遗产分配的原因进行分配。
在司法实践中,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进行平均分配。
遇难者女孩的家属在拿到95万的死亡赔偿金后,需要先扣除丧葬费、必要抚养人生活费,考虑到二人刚结婚,所以应该还没有孩子,所以没有必要抚养人。
在扣除上述费用后,在女孩的丈夫、父母之间合理进行分割。
在分割的时候,我们要考虑到女孩的父母年龄比较大,对女孩的死亡,其精神损害应该更严重,而且女孩父母年纪大了以后,其收入来源就会陷入困境,比较依赖于女孩的收入。而且,女孩同父母的共同生活时间更长,为了保障其父母未来的生活,理应获得分得更多。
对于女孩的丈夫,应该很年轻,自己未来的经济收入比较有保障,而且和女孩的共同生活时间更短(这里并没有感情好或不好的评价),所以应该少分或者不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过错意外保险赔偿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过错意外保险赔偿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