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sdhfiu

开工首日,罕见提议派“大红包”!上市公司高送转行情提前?

asdhfiu 02-18 44
开工首日,罕见提议派“大红包”!上市公司高送转行情提前?摘要: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中国基金报  2月18日是春节假期返工首日。这一天,有A股上市公司抛出“巨额红包”提议。华...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中国基金

  2月18日是春节***期返工首日。这一天,有A股上市公司抛出“巨额红包”提议。华东医药当晚公布一份金额达到10亿元的年度现金分红提议,这一数字远超该公司历年来分红金额。

  由上市公司股东、实控人或董事长抛出加大分红提议,华东医药并非首例。在春节前,已有广东宏大、吉宏股份、九丰能源等多家公司抛出此类提议。该举动也一改上市公司以往在年报时才公布分红方案的惯例。

  去年底,***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新规,旨在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

  在业内看来,在新规的引导下,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将更为主动,且力度较以往也会明显加大。而“剧透”分红方案,也被视为提前给二级市场派“定心丸”。

  开工首日提议派10亿元“红包”

  一直以来,投资者喜闻乐见的上市公司分红方案一般都会在年报中才予以披露,但今年则有所不同

  在春节***期后的首个工作日,华东医药便披露一则《关于收到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提议的公告》。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开工首日,罕见提议派“大红包”!上市公司高送转行情提前?

  具体来看,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现金分红总额10亿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结合2024年上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如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不低于5亿元(含税)。

  根据此前业绩预告,华东医药预计2023年全年归母净利润为28.12亿元至28.62亿元。以此计算,此次华东医药现金分红比例接近1/3。

  需要提及的是,此次提议加大分红力度的两大股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8.08%股份,如果按照10亿元现金分红方案执行,两大股东将收到超过5.8亿元的“红包”。

  记者查阅该公司过往分红信息发现,此次股东提议的10亿元金额也是历年最高。此前该公司分红金额最高的一年是2017年,当时分红金额为7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为17.8亿元。

  上市公司分红力度明显提升

  事实上,上市公司“剧透”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华东医药并非个案。在春节***期之前,包括广东宏大、吉宏股份以及九丰能源在内的上市公司便收到来自董事长、实控人的分红安排提议函。

  其中,广东宏大在2月6日披露,董事长郑炳旭提议,2023年度建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4.25亿元。而该公司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25亿元。

  而根据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6.9亿元至7.2亿元。这也意味着,该公司最高分红比例或达到61.59%。从2020年到2022年,广东宏大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40.83%、46.78%和40.05%。

  而九丰能源最早披露此类提议。早在1月25日,该公司披露收到实控人张建国、蔡丽红提交的《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

  该提议函提到,建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以该公司6.29亿股的总股本计算,九丰能源年度分红金额或将达到2.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曾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3元,按照此次现金分红力度,该公司预计2023年累计分红比例达到32.6%~33.3%。同时,九丰能源实控人还提到,公司应适度增加分红频次,除特殊情况,应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给市场提前服“定心丸”

  在业内看来,A股上市公司更为主动、积极地加大分红力度是大势所趋。

  去年12月15日,***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现金分红新规旨在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提高分红水平。

  此外,新规加强了对超出能力分红的企业作出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红约束条款,防范企业在利润不真实、债务过高的情形下实施分红,放大风险

  此外,监管层还进一步提出量化标准。例如,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主板公司不分红或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创业板公司不分红或者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业内普遍认为,在当前市场状况下,越来越多上市公司意识到推动现金分红的重要性,将会更为重视现金分红。

  一位券商分析人士告诉记者,部分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前“预告”分红方案,也是给二级市场提前服下“定心丸”,希望以此来提振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在他看来,上市公司稳定分红会相应抬升分红资产的确定性溢价,能够为市场带来更多的吸引力。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7472.com/post/61773.html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