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不是投保人受伤有责任可以理赔吗?
你投保了意外险,受益人是你老婆,哪天你老婆把你给推河里淹死了,受益者就是你老婆,与你和你的孩子包括你的父母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你记住了防贼先防枕边人,因为外人没有机会接近你!
您的意思应该是张三买了意外险,结果李四因为张三受伤了,李四能否赔到钱是吗?
答案是:不行,因为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人自己,意外险分三种责任,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意外医疗。
那么什么保险可以赔李四呢?
答案是责任类保险:比如张三买了家财宝(平安的一款家庭财产保险),李四到张三家庭做客,结果李四在张三家受伤了,那么可以赔钱;还比如张三是老板买了企业雇主责任险,李四是公司员工,李四受伤了,可以理赔。
你的意思是 投保人购买了意外险,自己没受伤,但是由于自己的疏忽导致他人受伤,可不可以用自己的意外险报销他人的医疗费用?
答案是不可以的,保险保的是被保险人。只有被保险人出险才能理赔,其他人出险与保险没有任何关系。
不知道您说的是责任险,还是个人意外险,
1.责任险
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责任保险,适用于一切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各种单位
2.个人意外险
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如一个人买了意外险,结果闯红灯出了***致残或致死,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有什么依据?
首先第一点交强险肯定赔付的,在交强险限额之内赔付,这个无需质疑,这是交强险的特点,赔付额度不高,是无条件赔付的。商业险就要看具体条款了,一般来说闯红灯不属于免责条款,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掌握了是故意***而闯红灯的证据是拒赔的。而如果意外保单是长期保单,那么有效保单二年以后***也是要赔偿的。保险公司不会惜赔,不会故意拒赔,一切都是在合同条款之内赔付。对理赔有疑问的可以呼我。
1.交强险必赔。2.意外险要看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虐或故意自伤”是每款意外险都有的免责责任,故意闯红灯构不构成犯罪要看刑事责任判定,交通事故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要以判决书为准;另外,酒驾、无合格驾驶证也通常是责任免除的。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赔的,因为保险人虽有过错,但并不属于保险公司责任免除范围。
行人闯红灯,这个确实不对,但在实际的事故认定中,机动车大多能找出责任,比如车速过快、路口没减速、过路口没有观察四周等等。谁开车可能都有这个问题。
所以,虽然行人闯红灯不对,但只要机动车被认定有责任,就可以构成意外险的赔付条件。
只要行人不是主观想***、不是精神失常、不是躲避抓捕,闯红灯被撞死一般是可以赔的。
理赔顺序大致是:
1、出事故之后,交警来到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责任分担比例;
2、对方机动车车主申请交强险(至少能赔付10000元给死者),如果还上了第三方责任险,可以一并申请理赔;
3、死者家属将交警的认定书、死亡报告及其他证明,提交保险公司;
4、保险公司进行核保,提出异议,要求补充说明或提交其他证明文件,如无异议,进行保险金赔付。
车主闯红灯违章发生***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责的法定事由,一般来说,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限额内就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交强险限额,双方按各自责任大小承担。双方承担赔偿后,再向商业保险公司理赔。
谢邀!
题主提问有争议,分以下几大情况分别讨论,
咨询过理赔岗后有大致如下结论:
1、行人非***自伤性(如何界定是否***自伤,以有关部门司法界定结果为准)闯红灯,此种情况赔付;
以上两者虽然都属于违法,但二者严重性有巨大差别……前者不足以构成拘留、***……等严重法律后果……理赔与否跟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有很大关系!
3、如果是本人故意自伤***性行为,或者投保人对被保人故意设计导致的闯红灯行为不赔。
最后,目前很多新的意外产品,不同产品条款可能有不同免责约定,所以具体还需看各产品条款而定。
以上结论可参看如下免责,注意红线部分!另外,本文观点纯属个人观点,与任何其他公司机构组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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