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人身意外险来代替工伤保险,约定员工受伤公司用该保险赔偿,这做法有法律效率吗?
没有法律效率。工作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具有强制性的。不管单位是缴纳其他商业保险代替社保,还是将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发放到职工的工资中都是不符合规定的,这种情况下职工出现工伤,用人单位是要自己承担赔偿责任的。
同时,如果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等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意外保险代替不了工伤保险。企业给员工购买意外保险等于是企业“白花钱,不顶用”,自己的责任丝毫不能免除。
意外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其法定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企业无法以“自己负担了保费”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其索赔权完全归员工的直系亲属所有。所以,保险公司会直接将赔偿款打入出险员工直系亲属的账户。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直系亲属完全可以依法向企业再行索赔!那企业岂不是“白花了保费,也没免除责任”吗?
真正与工伤保险类似的保险叫《雇主责任保险》。这个保险的被保险人是企业老板。一旦员工出险,保险公司将会把赔偿款打入老板的账户,再由老板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赔付给员工的直系亲属。这样,就类似于免除了企业的赔偿责任。
当然,《雇主责任保险》毕竟是商业保险,不能完全替代属于社会保险的《工伤保险》。因为,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不能因购买了商业保险而不履行自己的责任。
1.人身险不得替代工伤险,两者性质不同。人身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不具有强制性,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具有强制性,给员工缴纳工伤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2.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给付。
3.依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人身保险不得代位求偿。本案的险种为人身意外险,故不可代为求偿,故员工享受人身保险***的同时,依法依然有权享受工伤待遇,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给付。
4.若购买雇主责任险,属于责任险、财产险范畴,受益人为公司,这样公司在履行工伤责任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但还是要面临行政处罚。
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所以人身意外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有可能可以获得双重赔(补)偿.人身意外保险如果受益人是员工的话,员工可以申报人身意外保险理赔.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要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