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社保补缴缴费通知?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2021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1﹞32号)的要求,现就调整2021年企业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后补缴差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补缴方式
1.原申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3284元的,重新按最低缴费基数标准3284元计算确定补缴差额;原缴费基数已按最高15714元申报的,重新按最高缴费基数标准17127元确定计算补缴差额。
2.对于1-10月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143元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并缴费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缴金额由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核定后,发送至电子税务局。缴费单位已按下限标准3143元完成11月份缴费,并记实个人账户的,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将核定1-11月个人账户补缴金额。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14号)和《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0〕23号),现就公布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和2021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8508元(月平均工资为5709元)。
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127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284元/月。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
三、2021年全省(不含沈阳市、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6080元(月计发基数为6340元);沈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0360元(月计发基数为7530元);大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6456元(月计发基数为8038元)。已按上年计发基数为当年退休人员预发基本养老金的,重新计算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四、2020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9472元(月平均工资为6623元)。
2021年辽宁社会工作者考试网上缴费时间8月6日9:00开始,8月17日24:00截止。考生可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辽阳医保统筹金额怎么查询?
首先,您可以通过拨打当地社会保险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各地的社会保险部门会提供服务电话,在咨询时,您需要提供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查询医保统筹基金余额等相关信息。
其次,大部分地区的社保网站或移动[_a***_]端都提供在线查询功能。您可以在电脑***问当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或下载并安装相应的社保APP。通过输入个人信息或扫描身份证,您可以登录账户并查询医保统筹基金的余额及相关明细。
此外,一些地区还提供社保卡自助查询终端。您可以前往当地社保局或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自助机,插入社保卡后按照屏幕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查询到医保统筹基金余额等信息。
最后,如果以上方法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您可以亲自前往当地社保局或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身份信息帮助您查询医保统筹基金余额,并提供相关解释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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