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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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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个人办理的,去当地(户口所在地)的养老保险中心,或者是参加商业保险,如人寿,**保险等,如果是在职的,就比较简单了,直接由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代为办理。
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 法定继承 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第一条 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经办规程有哪些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法律主观:参保人员办理城乡 养老保险 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社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城乡居民依法携带其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保卡,之后参保人员就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2、法律主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城乡居民依法携带其户口本、***到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去办理。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保卡,之后参保人员就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会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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