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sdhfiu

补缴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补

asdhfiu 2024-01-22 41
补缴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补摘要: 苏州社保补缴怎么办理?苏州居民社保六十岁没有交满十五年可以补缴吗?江苏补缴社保新规?苏州社保补缴怎么办理?1.线上申请补缴 苏州社保可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办理补缴,需要先登录社保的官...
  1. 苏州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2. 苏州居民社保六十岁没有交满十五年可以补缴吗?
  3. 江苏补缴社保新规?

苏州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1.

线上申请补缴 苏州社保可通过线上申请的方式办理补缴,需要登录社保的官网站或者在手机下载社保的******,注册账号,在首页选择“社保补缴”服务,选择需要补缴的月份和具体的金额后提交申报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补缴费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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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补缴 个人社保补缴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职工社保补缴需要用人单位携带***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表、补缴申报表到社保经办中心办理。

苏州居民社保六十岁没有交满十五年可以补缴吗?

可以

答案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延迟退休,只能在60岁之后继续缴纳,直到交够15年。并且不能一次性补缴,只能一个月一个月地往后交,除非满足一次性补缴的条件,自己提供所需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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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补缴社保新规?

相关规定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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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答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相关规定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职工社保补缴规定

根据江苏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保险必须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龄如果没有达到最低年龄可以申请补缴。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2011年7月1日之前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若缴费未达到15年,可按月缴费5年后,一次性缴纳剩下的费用。

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含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企业工作的“五七工”、“家属工”),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一)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三)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

(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补缴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补缴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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