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养老保险参保
1、扩大参保范围
《办法》明确,在长沙市范围内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实际情况及待遇结构优化的要求,将普通参保人员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对城乡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已纳入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等缴费特别困难群体,区县(市)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缴费档次给予全部代缴;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区县(市)人民***按每人每年200元缴费档次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区县(市)人民***确定。
二、养老金待遇
一是系统整合了长沙市近年来陆续出台的年限基础养老金、老年基础养老金有关规定。
城镇居民低保新规?
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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