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没评上伤残,报意外险和工伤险有区别吗?
仅从概念上理解,工伤险与意外险都能给予遭受意外伤害的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确实比较相似,但是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1,强制性。工伤险属于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缴纳的,意外险选择性缴纳。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受益人不同。工伤险的受益人是企业和员工,意外险的受益人只有个人。
3,赔付比例不同。工伤险的赔付不仅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出现工亡还会有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意外险的赔付,比例比较少,而且条款严格,限制较多。
4,解决问题的程度不同。出现工伤后,用工伤险解决不会再有***。在通过意外险报销以后,劳动者还是可以向劳动局和******要求企业赔偿。意外险只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性保险。
5,赔付机构不同。工伤险的赔付是由劳动局赔付。意外险的赔付由保险公司赔付。
6,缴费方式不同。工伤险是按月交给劳动局。而且缴纳工伤险的人员可以按月替换。意外险都是按年交给保险公司。
7,工伤赔付要有伤残鉴定等级至少要10级才能赔付,如果达不到工伤伤残鉴定10级就赔付不了了,意外险,你只要买意外保险,受到意外伤害受伤就可以赔付。
报意外险和工伤险肯定会有区别的。意外险和工伤险的赔付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工伤的定残的标准相对宽松,赔偿有更多的保障。
若自己觉得是工伤,单位又不申报的话,一年内本人也可以申请。一般治疗后还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意外险一般是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有一定的限额,工伤保险是法定的由国家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专门针对因工伤亡赔偿的保险。工伤没有评上伤残,但对于医疗费部分是可以到工伤保险报销。意外险则要根据这个险种的条款规定,一般没有伤残不会赔付。
工伤走意外险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治疗,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由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社会保险机构不可以直接鉴定伤残,但对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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