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8、残疾***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海南工地工伤赔付标准?
伤残补助金: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为23个月,四级为21个月,五级为18个月,六级为16个月,七级为13个月,八级为11个月,九级为9个月,十级为7个月。伤残津贴: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85%,***为80%,四级为75%,五级为70%,六级为的60%。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赔偿数额为以下三项相加之和。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残疾军人在海南省大小城市能亨受免费乘公共交通吗?
为什么不可以哪!?海南省也是中国境内一个省,也要遵循我国法律法规的,《军人抚恤优抚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那是在我国境内任何城市一样要守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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