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医保补缴标准?
根据现行政策,男参保人员医保缴费年限要达到25年,女参保人员要达到20年,退休之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足年限可以在退休办理完之后按照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办理补缴。补缴标准为退休当年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当年缴费医疗比例*月数。举例:老张,男2014年12月退休,共缴医保21年,按规定还需要补4年,缴费为:2014年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3557元,2014年医保交付标准为11%,3557*11%*48个月=18780.96元,老张需要补缴18780.96元后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补缴具体手续为:企业退休人员由参保企业填写《从业人员确定缴费年限及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表》《从业人员退休审批表》和《职工退休档案审核表》到市民厅社保处窗口办理。在各社保中心办理退休的由社保中心统一办理。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补缴咨询电话:12333
2、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规定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我市在职职工、“双缴双保”、退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
1、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2、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3、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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