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sdhfiu

易讯通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

asdhfiu 2023-11-21 38
易讯通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摘要: 挖贝网11月21日,易讯通(831142)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银河证券近日发布公告称,北京易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讯通”、“公司”或“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

挖贝网11月21日,易讯通(831142)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证券近日发布公告称,北京易讯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讯通”、“公司”或“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主办券商***证券已向易讯通送达三次《催款通知书》,易讯通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2023年11月20日,***证券向易讯通送达了《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易讯通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易讯通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达成一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一)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二)主办券商在最后一次催告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该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取除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及其派出机构***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主办券商已向易讯通送达三次《催款通知书》,易讯通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2023年11月20日,***证券向易讯通送达了《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取得全国股转公司的函,则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19,259,509.42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

挖贝网资料显示,易讯通是处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国产软件厂商,一直专注于为客户提供虚拟化、云平台、超融合、大数据等领域的产品开发及运维服务,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软件、软硬件一体化产品的销售和配套的技术服务支持,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成熟、专业的云计算解决方案,广泛服务于智慧城市、数据中心、***、教育、医疗、军工、企业、制造、能源交通、电信、金融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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