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谁举办的?
社会保险有五个特点:
(一) 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 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险,安定社会秩序。
(三) 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衽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四) ***性。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性质。
(五) 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从这五个性质也可以看出“社保”只有国家才有这样的条件来举办和实行
什么是什么是定点医疗机构?什么是什么是定点?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核准获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且与之签订了有关协议的,为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医疗机构。 例如: 绍兴有如下定点机构: 绍兴市第一人民医院 绍兴第二人民医院 绍兴市妇女儿童医院 绍兴市第五人民医院 绍兴市第六人民医院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绍兴市中医院 博爱医院 市红十字会医院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绍兴三院 绍兴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和经审查核准的部分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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